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武功地处关中平原西部,东迄兴平,西邻杨凌、扶风,北接乾县,南隔渭河与周至相望。全县共有8镇4乡,262个自治村,6个社区居委会,41.14万人,其中农业人口37.4万人。全县总面积397.8平方公里,其中耕地42.5万亩,人均1.1亩,是我省人均土地面积较少、人口密度较高的县区之一。境内以汉族为主,还有回、满、白、壮、蒙古、侗、傣、朝鲜、土家、锡伯、土族等11个少数民族。陇海铁路、西宝高速公路、西宝公路中线、北线和107省道穿境而过,交通十分便利。城区东距古城西安70公里,咸阳国际机场50公里,西距工业重镇宝鸡80公里,地势平坦开阔,地理位置十分优越,是关中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物资集散地。2006年,武功县辖8个镇、4个乡:普集镇、苏坊镇、武功镇、游风镇、贞元镇、长宁镇、小村镇、大庄镇、代家乡、河道乡、南仁乡、普集街乡。